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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份工资和津补贴调整及发放项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3-01-14    点击:

校内相关人员:

2013年1月份在岗教职工校内岗位津贴、部分人员工资和离退休生活补贴等发放项目有多处变动,为便于查询,特作如下说明:

一、调整校内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决定,从2013年1月起调整校内岗位津贴标准。

1.两院院士和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聘期内和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聘期后和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聘期内唐敖庆/匡亚明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新标准后,取消原“新增津贴”和“节日补贴”项,具有多重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可就高执行,总额封顶。新标准的月发放额度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的“岗位津贴”或“”项进行查询。

2.其他各类在岗相关人员按岗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确定2013年新增加的校内津贴标准,即在原有“岗位津贴”和“新增津贴”的基础上,增加“新增津贴1”项。“新增津贴1”属岗位津贴性质,按岗位进行管理和发放。2013年新增加津贴标准的月发放额度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的“新增津贴1”项进行查询。

二、考核合格人员薪级工资正常晋升:根据国家工资文件规定,对2012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岗人员,从2012年1月起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从2013年1月起在工资中按月兑现。新标准的月发放额度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的第二项“薪级”项进行查询。2012年1至12月的薪级工资差额,在2013年1月正常工资发放后补发,届时可在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其他收入”中“2012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项进行查询。

三、校内岗位津贴年功积累滚动:根据吉林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对2013年现岗位职务任职时间达到上一档岗位津贴标准的人员进行岗位津贴滚动,从2013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月执行标准和发放额度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的第四项“岗位津贴”项进行查询。

四、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根据吉林省医保局规定,已参加省直医疗保险的在职及退休职工每人每年需缴纳100元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在2013年1月的工资中由学校代收代缴。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的“医保大额”项进行查询。

五、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工作老工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根据国家政策,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工作老工人享受每年一次性增发生活补贴,一次性增发的生活补贴标准按规定为上一年度12月份的离退休费。2013年度的一次性增发生活补贴在2013年1月工资发放后单独发放。年发放额度届时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其他收入”中“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工作老工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项进行查询。

六、调整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离退休职工从2011年1月起按属地标准调整生活补贴。根据离、退休身份和核定离退休费的职务级别,分为新增补贴和保留补贴两部分。其中2011年1月—2012年12月的新增生活补贴按离退休时间和在册时间,已于2012年12月补发完毕,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的“其他收入”中“补发离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项进行查询。按以上政策发放的新增生活补贴从2013年1月起在工资中按月兑现,在发放项目中增加“新增补贴2”及“保留补贴”两项。具体标准和月发放额度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新增补贴2”和“保留补贴”两项进行查询。

七、处级干部职务聘任重新核定工资和岗位津贴:2012年11月学校开展机关机构改革及处级领导干部换届重新聘任上岗工作,2012年12月部分处级干部任免后,按规定对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校内岗位津贴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具体发放标准和月发放额度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岗位”、“薪级”、“津补贴”及“岗位津贴”和“新增津贴1”各项进行查询。

八、2012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和校内考核原则,对2012年度在岗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为2012年12月份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2012年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在2013年1月工资发放后单独发放。届时可通过校内“财务查询”——“工资查询”——“其他收入”中“2012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项进行查询。

九、工资查询项目的变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属地政策规定,取消在职职工发放项目中“节日补贴”及“提租补贴”项目,保留相应的额度。把“节日补贴”额度纳入“新增津贴”中,即“新增津贴”由原来的1600元变更为1700元,同时将“提租补贴”更名为地方补贴即“地补”,额度不变。离退休职工发放项目中的“提租补贴”项也更名为“地补”,暂保留离退休人员的“节日补贴”和“住房补贴”项。离退休人员新增加了“新增补贴2”和“保留补贴”两项。可通过“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中“地补”、“新增津贴”以及“新增补贴2”和“保留补贴”各项进行查询。

十、2012年度校内业绩津贴:根据2013年校内津贴调整方案以及业绩津贴发放的整体工作安排,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发放离退休人员第二次地方标准生活补贴:经学校决定,按2007年10月地方第二次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标准,依据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和在册时间,为离休人员一次性发放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日期间的生活补贴,为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的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额度正在核定中,待操作完成后即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关于部分参加技术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的工资和津贴:2012年有部分技术工人参加了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目前学校尚未接到正式下达的考试结果通知。待收到正式文件后,按核定的技术工种岗位进行聘用,按新的技术等级核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并发放。

十三、关于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按文件规定和国家统计局计算的口径,各类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缴费均以上一个年度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的基数,为保证职工利益的最大化,一般以12月份的工资总额作为基数。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地当年月社平工资300%的按300%缴费,低于本地当年月社平工资60%的,按60%缴费,月工资总额在300%和60%之间的按实际发生额缴费。月社平工资以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为准,我校职工医保和社保缴费基数在吉林省统计局公布数据后按新基数执行。

 

本月工资发放,正值学校开展机关机构改革和处级领导干部换届重新聘任上岗工作,校内岗位津贴标准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与此相关的待遇政策和部分相关人员的岗位津贴执行标准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如有疑义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将信息反馈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或电话咨询人社处工资科。人社处工资科电话:85168050。

 

在寒假和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全体向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祝愿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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