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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9    点击:

校人字〔2018〕132号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学校集中调整阶段相关工作已基本结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后开展本单位空缺岗位的聘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级干部选拔方式

对于各单位空缺的科级岗位,原则上应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选拔聘任。确因学校特殊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可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整聘任(任命)。

二、聘任条件及工作程序

暂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待学校出台新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文件后,按照新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跨单位聘任至科级岗位的科级干部,应在学校聘任(任命)后的2周内,做好原岗位的工作交接,并按新聘岗位所在单位的要求到岗工作。到岗前,应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人事科领取校内调动(转编)通知单并按规定流程报到。

2.学校集中调整后空缺科级岗位的聘任工作,任职年限和年龄等的截止时间按各单位实际开展竞聘任工作当月的1日计算。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于未聘任至科级岗位的原任科级干部(含科级秘书),原任科级职务自然免除,其所在单位应填写《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机构编制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并结合编制使用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校内调动(转编)工作的通知》(校发〔2017〕216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自主开展空缺编制的人员补充工作。

5.因学校重大专项活动及特殊工作需要,需在校内借调工作人员的,应按照《关于清理校内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校发〔2017〕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在集中调整阶段“公开竞聘”未上岗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竞聘同一岗位。


联 系 人:顾冬捷

联系电话:0431-85155388

电子邮箱:gudongjie@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35室


附件:

1.科级岗位申报表

2.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

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校内调动(转编)工作的通知

链接:  http://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4286927&channel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category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

4.关于清理校内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链接:  http://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2921602&channel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category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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