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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3-04-15    点击:



        关于领取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即日起将向认定合格的人员发放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吉林大学在职培训合格证书》,请于4月26日(星期五)之前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南区行政楼820室)领取。请各单位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人员:

1、参加全国公共外语考试(WSK)笔试总分达到50分以上;

2、已获聘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

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在领取时请随身携带WSK考试成绩单原件。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并出示被代领人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

自合校以来,已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亦应尽快领取。

联 系 人: 舒  畅

联系电话: 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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