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 126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通知书》(留金发〔2018〕3103号),我校刘迎新等37人被确定为该项目人选。现将派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资格、时限
被录取教师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具体信息以《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准。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录取教师的有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通知》(留金发〔2018〕3103号)。
三、被录取教师在获得本留学资格后,不得放弃,也不能再申请其它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保证按时出国。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已录取教师,外语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正在参加教育部指定的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外语培训班培训的教师,须完成培训并达到合格成绩。
五、为鼓励教师出国研修,学校将在经费上予以资助,并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办理出国手续时所发生相关费用。
1.经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外语培训班培训合格的录取教师,持外语培训总结、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本通知及附件、《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仅限报名时未提交者,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http://rsgl.jlu.edu.cn下载),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以后到人力资源处鼎新楼A区619室办理外语培训费报销手续,报销额度为培训费的一半。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TOEFL)、雅思(IELTS)并取得合格成绩者,考务费全额报销。
3.各临床医院教师的出国相关经费资助政策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六、请录取教师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七、办理手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力资源处鼎新楼A区619室联系,联系电话为85167447。为方便政策解读,加强信息沟通,录取教师可继续使用申报项目时已自愿实名加入的“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446942649)。
八、学校将组织“国家公派出国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有关情况说明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