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196号
校内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2018年教职工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的说明》(校人字[2018] 9号),学校拟于近期与选择“全日制定向”培养方式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人员依据本人的录取情况,自行下载相应协议和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证明(见附件),协议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经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619室),签订协议后到鼎新楼C区教师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处窗口办理学费减免,逾期将影响学费减免的办理。
二、选择“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入学的人员,下载《辞聘人员呈报表》,经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7日(星期五)前提交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鼎新楼A623室),逾期将影响相关人员办理入学手续。
三、附属医院人员材料报送至各院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部),由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提交至学校。
四、攻读外校研究生的教职工,也应按以上要求在9月底前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提供在读证明。教师攻读外校研究生的学费减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将根据考勤管理办法按照擅自离岗、脱岗处理,出现任何后果,由个人承担。
联 系 人:曲裕吉 李立群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全日制定向)
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全日制定向)
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证明
辞聘人员呈报表
人力资源处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