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9〕80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我处2018年12月5日《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301号)选派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㈠访问学者:3-12个月;
㈡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㈢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㈣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㈤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㈥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选派规模
2019年全国计划选派200人。
四、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选派条件
㈠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㈢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㈤身心健康。
㈥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㈦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㈧选派对象主要为我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具体类别要求如下:
1.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研究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㈨外语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①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②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③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④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⑵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⑶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⑷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⑸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⑹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㈩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七、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WSK外语培训费或考务费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八、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提供相关材料。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有序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派出与管理
㈠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5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㈡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推迟、改派等不按期派出者,5年(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进一步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中层单位应按该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提交的季度报告进行考核、跟踪管理,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
十、日程安排
㈠2019年3月6日(星期三)——11日(星期一),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表格在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管理”专区下载)。
㈡3月12日(星期二)——17日(星期日),各中层单位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及顺序。
1.各基层、各院级党组织及各基层、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政治思想情况、师德师风表现、身心是否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人选。
2.各中层单位需汇总外语考试成绩证明、邀请函等复印件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2人及以上请排序,表格在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管理”专区下载),同时报送指定邮箱电子版),与《登记表》一并报到(鼎新楼A区619室)。
㈢3月18日(星期一)——19日(星期二),学校按项目要求审查申报资格,确定推荐人选。
㈣3月20日(星期三)——4月2日(星期二),申请人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学生类项目填报学生类表。
㈤申请人确认无误后,在网上正式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并将打印出的相关表格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由中层单位负责人手写500字符以内推荐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格式发至指定邮箱(word文档文件名为“XXX学院/中心、所XXX同志单位推荐意见”)。
㈥4月3日(星期三),由申请人本人将所有正式表格原件及其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曲别针别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培养培训科。由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手续。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十一、有关说明
㈠为提高录取率,保证海外研修人数,提高海外研究效果,请各中层单位和申请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完成以下工作。
1.学院承担工作:请各中层单位应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导教师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组织工作,确保质量;各中层单位应按该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跟踪管理,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2.留学人员承担工作: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3个月向推选学院/中心、所、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㈡申报材料若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所在单位派出人数。
㈢“职称证书”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在提交正式材料时到教师办事大厅窗口办理(鼎新楼C区3楼)。
㈣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相应出国项目的要求参加外语测试或培训,并将成绩单原件交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备案;要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正式邀请函(建议派出时间在2019年9月以后);获得邀请函将作为最终派出的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换外方院校及推迟派出等手续,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在取得邀请函时要慎重考虑。学校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人选。
㈤在申请外方正式邀请函时应同时请外方合作者提供其个人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㈥留学基金委加大目标管理,因此我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请申报教师在填写《登记表》中“拟申请留学人员申报表”时与项目录取派出后的填写“留学回国总结”研修计划相结合,并向所在学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学总结,考核期研修计划完成情况。
㈦确定的推荐人通过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4月5日。根据以往经验,提交较集中的时间为网络开通时间的后半程,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组织上报材料,尤其是“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研修计划”,最好事先以TXT格式文本按照不超过3000字符的要求详细论证;为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调整;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提交正式表格,提前到培养培训科审核申报材料。
㈧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我处负责在职人员申报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申报相关工作;学生申报请咨询我校相关职能部门。
㈨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南区鼎新楼A区619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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