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动态 > 正文
时间:2018-07-09 点击:
校发〔2018〕28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2018年7月2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71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学校党委职能部门,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
吉 林 大 学
2018年7月9日
Copyright ©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大学人力资源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