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动态

关于下达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12-03    点击:

校人字〔2018〕297号


校内各单位:

       学校“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经2018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补充的基本原则

1.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

2.总量控制,适度从紧的原则;

3.依法依规,多种聘用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4.重点保障“一流学科”和“人才与学术特区”的原则。

二、聘用资格及条件

2019年新聘人员聘用的资格及条件,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聘用程序等,以本通知及后续通知为准。

三、补充数量

2019年学校拟补充的教师、A类人事代理及B类人事代理人员(管理辅助岗、专业技术辅助岗),详细分配情况见附件。

四、相关政策

1.为稳步实现专任教师聘用条件的提升,结合2016年以来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补充情况,2019年将继续实行师资预留博士后政策。各单位如确无合适的“海外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作为拟聘教师人选的,仍可以选择优秀的“国内博士”。拟聘的“国内博士”首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以师资预留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考核时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所在单位评聘副教授标准(科研经费标准可适当放宽),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海外博士”和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专任教师的,应与师资预留博士后聘用教师标准保持一致。

2.为了在毕业生就业高峰期抢占人员招聘的先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员选聘质量,从2019年起,人员补充计划下达和使用的时间节点确定为每年的9月30日,即每年在9月30日之前下达次年人员补充计划,补充计划的使用从当年10月1日到次年的9月30日为止。

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开展人员补充工作,到2019年9月30日为止。

截至目前,各单位尚未使用的2018年人员补充计划仍可继续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

3.A类人事代理人员的补充工作,采取学校统一考试和用人单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监察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B类人事代理人员的补充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笔试、面试及拟聘人员的确定,具体应聘资格及条件、相关工作程序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为了做好2019年的人员聘用工作,各单位要多渠道公布需求信息,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公平竞争、严格考核。

2.教师系列补充计划应用于补充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教师。各单位应制定具体的人员补充标准和细则,招聘启事应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审批通过后公布。

3.各单位要注重对新聘教师外语能力的要求,新聘教师原则上应可用外语讲授至少一门课程。

4.各单位各系列人员补充的面试工作,要求面试组织成员实名投票或打分。

5.各附属医院的人员补充,以2019年实际退编人员数量为补充上限,由白求恩医学部负责制定具体补充条件。

6.辅导员系列人员补充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国际教育学院按工作分工具体负责。专职外事秘书补充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具体负责。

7.教师系列“海外博士”补充计划另行下达。


联 系 人:顾冬捷

联系电话:85155388


附件: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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