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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9-09-04    点击:

校人字〔2019〕256号


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建立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优化工作流程,结合学校“管理育人”专项工作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岗位说明书

校部机关各单位应以2013年学校印发的工作职责为基础,结合2017年报送版本,对本单位职能和工作职责做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在梳理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学校下达的各系列人员编制和科室设置情况,合理规划科室业务分工并明确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的划分应科学、合理,避免岗位职责的交叉和边界不清晰的情况发生,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职责不落空,机构职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岗位职责的划分应按照各单位业务科室的编制人数确定,而非科室的实有人数。

各单位在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每个岗位的说明书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备案。岗位说明书应明确岗位的基本信息、岗位概述、岗位关系、具体工作内容描述及任职资格要求等信息(岗位说明书模板见附件3)。

报送岗位说明书同时需附本机构工作职责。其中,2016年以后新成立机构应根据学校有关决议单独报送工作职责;机构和职能有调整的,应根据学校有关决议,以2013年印发版本为基础重新报送,并重点明确机构和职能调整后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多头管理或责任落空等情况的发生。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制定的岗位说明书应针对本单位处级领导岗位以外的全部岗位,包含科级岗位和工作人员岗位。其中,图书馆、校医院、兴城教学基地和农业实验基地仅需制定管理系列岗位说明书,后勤服务集团仅需制定机关部门岗位说明书。

2.除新成立机构及机构和职能有调整单位之外,其他单位报送的工作职责应与2013年印发版本对照,文字和表述有调整的应在报送文本(附件4)相应栏目中进行标注和说明。其中,工作职责部分以花脸稿形式在“工作职责”栏内填报,调整依据和原因在“职责调整依据及原因”栏中填写。

3.各单位请于9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岗位说明书及工作职责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机构编制科。其中,岗位说明书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打印版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职责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打印版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其中,新成立机构、机构和职能有调整的机构及与2013年版本机构职能对照有修改的机构,工作职责还需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并签字确认。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报送工作,认真梳理机构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详细制定岗位说明书。制定的岗位说明书将作为学校梳理、分析机构职能,规划人员编制,调整机构设置的重要参考。


联 系 人:顾冬捷 张昕彤

联系电话:85155388

电子邮箱:jgbzk@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629室 机构编制科


附件:

1. 2013年版校部机关机构工作职责

2.吉林大学岗位说明书(模板)

3.岗位说明书填报说明

4.吉林大学校部机关机构工作职责报送表及填报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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