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动态 > 正文
时间:2020-01-14 点击:
校发〔2020〕2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有关决议,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现任党政职级对应聘任下列人员为七级职员:
北区综合办公室 周东升 徐丽波
东区综合办公室 崔浩瀚
西区综合办公室 吴云
以上人员职员职级聘任时间按其现任党政职级的提级时间确定。
吉 林 大 学
2020年1月13日
Copyright ©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大学人力资源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