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1〕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有关决议,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现任党政职级对应聘任宋高峰等为七、八级职员,具体名单如下(同一单位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对应聘任七级职员人员名单(共11人)
学生工作部 宋高峰
财务处 胥阳
资产管理处 宋原蕾
后勤服务集团 米玉涛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贺韶轩
公共外交学院 张淑艳
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文洋
交通学院 杨宁
地球科学学院 冯泓达 韩旭
建设工程学院 常荣剑
二、对应聘任八级职员人员名单(共1人)
校医院 赵鑫
以上人员职员职级聘任时间按其现任党政职级的提级时间确定。
吉 林 大 学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