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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孙立新等为七级及以下职员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点击:

校发〔2021〕1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有关决议,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任职经历对应聘任下列人员为七级及以下职员:

一、七级职员

党委办公室         孙立新

科研院           邵琳

离退休工作处        曲云飞

二、八级职员

工会            李慕

三、九级职员

人力资源处         陈星光

档案馆           高云龙


以上人员相应职员职级的聘任时间按照其获得同级职务时间确定。


 吉 林 大 学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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