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启事
校人字〔2019〕339号
根据《吉林大学2020年度管理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廉洁自律,善于合作。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具体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回避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处级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处级单位。
(二)根据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其他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careers.jlu.edu.cn)“岗位分类”栏目。
四、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6:0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5:1及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16:0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应聘人员须填写《吉林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简表》(附件2),并发送至设岗单位接收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1月3日之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登陆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基本素养考查、专项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用人单位考核和调剂考核。
(一)基本素养考查
1.笔试科目: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②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0年1月10日在中心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计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
4.确定进入专项能力测试环节人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原则确定进入专项能力测试环节人选。
5.学校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专项能力测试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专项能力测试
专项能力测试分为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和计算机基础操作测试,为通过性测试。
学校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综合面试
应聘管理岗位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为通过性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
综合面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环节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调剂考核
报名阶段报考管理岗位并选择接受调剂的应聘人员,如其进入用人单位考核环节但未选为拟聘人选的,可根据相关单位参与调剂岗位需求报名参加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
八、聘用形式
学校对新聘管理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
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各相关单位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报名、资格审查及本单位考核等工作。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三)招聘全程涉及学校层面的通知均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
联 系 人: 南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431-85166282
附件:
1.吉林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条件表
2.吉林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简表
3.基本素养考查考试大纲
吉林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