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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8-11-20    点击:

校教师字[2018]22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及全体教师:

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师德行为表现“红七条”之后,教育部又于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既正面倡导又划定基本底线,对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准则》的形式规范高校教师职业行为,是建立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同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现全文转发并就《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师德作为教师的灵魂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提高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握《准则》的基本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不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对师德典型的宣传和学习,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广大教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生学习知识、学生创新思维和学生奉献祖国的“四个引路人”;坚持做到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的“四个相统一”。履行教书育人神圣职责,做师德师风的表率,出色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

二、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宣传。各基层党组织和教学科研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领会准则内容并站在时代高度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做好宣传解读的同时,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不忘初心,牢记所承担的职责和使命,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像黄大年等优秀教师和时代楷模一样,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增强行动的自觉性,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并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和教师的崇高地位。

三、把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准则》既是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和底线,也对教师提出了思想和政治上的更高要求。鉴于师德管理在教师队伍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和教学科研单位必须担负起管理的第一责任,在教师招聘、考核评价、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把关和师德考核,要改进考核考查方式,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学校将出台师德建设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建立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的师德教育和工作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也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关注师德师风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进行查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失责情形的认定结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学习贯彻和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付婷婷 宋博洋

联系电话:85168569

   箱:jsgzb@jlu.edu.cn

附件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2:《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党委宣传部

教育工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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