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8〕5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卫生技术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实验(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产业工程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基建工程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图书资料档案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编辑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会计系列各级职务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试行)》《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经2018年1月24日第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起实行。
附件:1.卫生技术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2.实验(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3.产业工程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4.基建工程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5.图书资料档案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6.编辑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7.会计系列各级职务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试行)
8.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吉 林 大 学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