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14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我校选派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年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中”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内容,以及我处2017年12月12日在“校内通知”中公布的《关于开展2018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7〕266号)等文件。
二、日程安排
㈠8月26日(星期日)前,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㈡8月27日(星期一)——8月30日(星期四),各基层负责人、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及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及顺序。各中层单位需汇总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证明、正式邀请函、依托科研项目在研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2人及以上请排序,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与《登记表》一并报到人力资源处(鼎新楼A区619室)。
㈢8月31日(星期五)——9月9日(星期日)学校审查并确定人选,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
㈣9月10日(星期一)——9月16日(星期一),拟推荐人选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
㈤9月17日(星期一)之前,拟推荐人选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上报人力资源处审核。
㈥9月18日(星期二)——9月20日(星期四)人力资源处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等手续,审核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三、有关说明
㈠为提高录取率,保证海外研修人数,提高海外研究效果,请各中层单位和申请人员积极配合学校,提前做好选派工作。
1.请各中层单位应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指导教师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组织工作,确保质量。
2.各单位及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
3.申报材料若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所在单位派出人数。
㈡录取资格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
2.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推迟、改派资格等不按期派出者,5年(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拟申请教师要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正式邀请函(建议派出时间在2019年1月以后);获得邀请函将作为最终派出的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改换外方院校及推迟派出等手续,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在获得邀请函时要慎重考虑。
㈣在申请外方正式邀请函时应同时请外方合作导师提供其个人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且需由其本人签字(含电子签名)。
㈤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处(鼎新楼A区619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
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