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210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1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研究,拟同意赵元蔚等32人为2018年该项目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拟推荐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此为公示名单)。
二、拟推荐人选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留学院校进行申报,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或改动的,务必于9月11日(星期二)前向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提交申请(鼎新楼A区619室),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拟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3个月向推选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各中层单位应按该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跟踪管理,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四、准备材料
㈠在线填报
1.拟推荐人选需通过国家留学网“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http://apply.csc.edu.cn),该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20日(星期四)开放网上报名。拟推荐人选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申请表》)相关内容。根据以往经验,提交较集中的时间为网络开通时间的后半程,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组织上报材料。
6.《申请表》需在报名系统填报,确认无误后保存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本人于9月17日(星期一)之前送交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进行审核。为方便拟推荐人选修改申报材料,要求由拟推荐人选本人送交学校进行审核。
⑴《申请表》:拟申请教师根据之前填报的《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填写《申请表》填写。
⑵“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和“研修计划”中,这将是作为基金委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最好事先以TXT格式文本按照字符不超过3000字符的要求详细论证;为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调整,请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提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鼎新楼A区619室)提交正式材料。
㈡《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的评价(500字符以内的推荐意见),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拟推荐人再请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且加盖公章,并上报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中。
㈢《专家评审意见表》:三位专家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㈣《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及其佐证材料一并送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即人文社科类到社会科学处审核,自然科学类到科学技术处审核,教学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㈤所有材料按序排列,要求一律使用A4纸打印,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曲别针别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
1.“职称证书”在审核材料时到教师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窗口办理(鼎新楼C区3楼)。
六、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拟推荐人选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七、对于填报不实人员,将严格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联系。为方便申报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九、在学校收取正式材料截止日期结束时,仍未取得正式邀请函,未取得合格外语成绩证明或教育部指定的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外语培训班培训在学证明,无依托科研项目(出国期间项目全覆盖)的拟推荐人选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7日(星期五)——11日(星期二),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具实名以书面形式或校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相关联系人。
联 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附件:
1.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出国留学拟推荐人选名单
2.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出国留学网上报名申报材料要求
3.科研成果清单
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人力资源处
2018年9月6日